KFQDR-2022-01004
岳經辦發〔2022〕5號
關于印發《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盤活低效閑置工業用地獎勵扶持試行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管理處,區直各單位,市直派駐各單位:
《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盤活低效閑置工業用地獎勵扶持試行辦法》已經區工委、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辦公室
2022年1月13日
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盤活低效閑置工業用地獎勵扶持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快盤活本區低效閑置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激發市場主體的創新活力,推動“五好”園區建設,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國發〔2019〕1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低效閑置工業用地,是指按《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低效閑置工業用地認定暫行辦法》進行認定的工業用地。
第三條 本區范圍內被認定為低效閑置的工業用地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本辦法獎勵扶持的對象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認定的低效閑置工業用地上通過再投資、租賃場地等方式盤活的工業項目,其企業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必須在園區,必須符合本區產業定位,并遵循國家相關環保、安全生產政策。
(二)再投資額(含股權投資、購買、原產權人追加投資)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再投資后年產值在2000萬元以上、投產后(投產不得晚于協議簽訂后12個月)年經濟貢獻在8萬元/畝以上。
(三)租賃場地的工業項目(企業),年經濟貢獻在80元/平方米以上。
(四)與我區簽訂再投資或項目引進協議。
第五條 獎勵扶持政策
(一)簽訂再投資協議起12個月內完成固定資產再投資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自投資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內,給予再發展獎勵,獎勵資金參照再投資項目對區級經濟貢獻計算,分別為當年對區經濟貢獻的100%、80%、60%。
(二)簽訂再投資協議起12個月內完成固定資產再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自投資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內,獎勵資金參照再投資項目對區級經濟貢獻計算,分別為100、90%、80%。
(三)租賃生產及配套設施,年經濟貢獻達到80元/平方米的,自租賃之日起的三年內,給予再發展獎勵,具體金額為引進項目每年對區級經濟貢獻的100%計算。
(四)對再投資1000-5000萬元用于生產經營研發的項目融資給予每年2%的融資補貼,每年最多不超過100萬元,為期三年;對再投資超過5000萬元用于生產經營研發的項目融資,給予5000萬元部分每年2%的融資補貼,給予超過5000萬元部分每年3%的融資補貼,每年合計最多不超過200萬元,為期三年。租賃項目不享受本條優惠政策。
(五)對企業在崗職工參加企業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后,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并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50%對企業給予培訓補助。
(六)企業在崗職工子女在經開區內就學享受保障待遇。
(七)人才引進和科技創新獎勵按照中共岳陽市委《關于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設的若干措施》(岳發〔2021〕17號)之相關規定執行;若未來有新政策出臺,按最新政策獎勵標準執行。
(八)外向型經濟發展獎勵。
1.對新增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外資實際到位資金,經省商務廳、市商務糧食局書面認定納入本區考核后,每1美元給予0.05元人民幣的外向型經濟發展專項補助資金。
2.對外貿進出口額經岳陽海關書面認定納入本區考核后,每1美元進出口業績給予0.03元人民幣的外向型經濟發展專項補助資金。
第六條 屬于城市規劃“退二進三”范圍的項目不享受本辦法的獎勵扶持政策。
第七條 再投資額(含股權投資、購買、原產權人追加投資)以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審定機構審定結果為準;項目(企業)稅收完成情況由區稅務部門核定;區級經濟貢獻由區財政部門核定。
第八條 本辦法所規定的獎勵扶持政策的兌現按照《關于印發<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引資項目入區管理辦法>的通知》(岳經管發〔2019〕6號)要求的相關程序執行。
第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