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統一登記號:KFQDR-2022-01005
·發布機構: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辦公室
·信息狀態:有效
·生效日期:2022-08-02
·信息時效期:2025-08-01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公 開 范 圍:全部公開
·文號:岳經辦發〔2022〕53號
KFQDR-2022-01005
岳經辦發〔2022〕53號
關于印發《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安置房小區
物業市場化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管理處,區直各單位,市直派駐各單位:
《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安置房小區物業市場化管理辦法》已經區工委、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辦公室
2022年8月2日
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安置房小區物業
市場化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本區安置房小區物業管理,建立健全安置房小區物業市場化管理體制和長效機制,切實提高物業管理水平,營造安置小區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湖南省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細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置房小區,是指在本區范圍內因國家和集體建設時,由區管委會相關職能部門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為被拆遷住戶進行集中統一安置所建的安置房小區。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安置房小區物業管理,是指安置房小區業主通過自治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四條 本區范圍內的安置房小區的物業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區范圍內的安置房小區包括陽山新村、茶園小區、馮家畈小區一期、廟坡小區、八字門小區、金水小區、黃金小區、馮家畈小區二期、大橋小區一期、梅子柿小區、廖家小區、監申橋小區一期、分水垅小區、富興和城、金鳳公寓、監申橋小區二期、羊角山二期等17個安置房小區。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安置房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由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負責業務指導,區征收安置局負責監督管理,屬地管理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
第六條 屬地管理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依法監督指導業主大會的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等工作,督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調解物業管理糾紛,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的關系。居(村)民委員會協助管理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展物業管理相關工作,對業主大會籌備、召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進行具體指導。
第三章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第七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安置房小區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法定權利并履行法定義務。
第八條 同一安置房小區內的業主,應當共同成立一個業主大會。小區業主委員會由小區業主大會選舉產生。
第九條 小區業主大會籌備組由業主委員會召集小區業主代表協商組建。
第十條 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工作按照《湖南省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十一條 新建安置房小區在業主自治或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委托屬地管理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組織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書面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二條 新建安置房小區交付使用前,建設單位和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進行物業承接現場查驗。未經現場查驗的,建設單位不得交付使用,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承接。
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邀請業主代表、區征收安置局、屬地管理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員會參加物業承接現場查驗,必要時可以聘請有關專業機構予以協助。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于該小區全體業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及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五條 安置房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實行市場化管理,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決定實行業主自治或選定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六條 業主大會可以決定該小區采用自治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方式進行物業管理。
業主大會決定采用自治方式的,該小區物業管理由業主委員會自行管理。
業主大會決定采用招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由業主委員會依法組織招標。
業主大會決定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將三家以上備選的物業服務企業的基本情況、擬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予以公示,并根據業主意見對公示內容調整后,提請業主大會決定。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將物業服務合同報送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 安置房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小型維修、維保及易耗品的更換(3000元及以下)、共用部分水電費、物管人員工資等由物業服務機構從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中列支,區管委會財政不再負責。在房屋維修資金繳納前,安置房小區保修期滿后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費用列入區財政年度預算(3000元以上,含電梯維修維保、消防設施等),由屬地管理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申請,經區征收安置局、區財政局予以核實,報區管委會審定后按程序組織實施。已交存房屋維修資金的安置房小區按有關現行維修資金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機構對屬于保修范圍和保修期內的房屋質量問題,應當及時通知施工單位現場核實予以保修。無法通知施工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不按工程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的,物業服務機構應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向施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施工單位拒不執行的,物業服務機構可經建設單位同意后另行委托其他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建設單位從質保金中予以列支。
第十九條 鼓勵采用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化、智能化技術提升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推進智慧小區建設。
第六章 物業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實行自治的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和方式由業主大會決定。
物業管理選聘服務企業的小區,物業服務費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方式收取,具體標準和方式由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服務機構應當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方式。物業服務機構不得向業主收取任何未經合同約定并經公示的費用。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違法收取物業管理費。
物業服務合同期內,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如需提高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公示擬調價方案、調價理由、成本變動情況等相關資料,與業主委員會協商,并經業主大會同意。
第二十一條 業主應當按時、足額向物業服務企業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欠交物業服務費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依法催交。
第二十二條 安置房小區物業市場化管理設置三年過渡試行期,過渡期內實行獎補制度,即:市場化管理過渡期第一年按300元/戶/年的標準補貼,第二年、第三年按200元/戶/年的標準補貼。同時,每年安排100萬元獎金,對市場化管理好的安置房小區實行獎勵,具體獎勵方案由區征收安置局牽頭擬定,報區管委會審批。獎補資金列入區財政年度預算,安置房小區市場化管理過渡期補貼資金由管理處統籌安排。
第二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四條 安置房未出售小區的經營性用房和地下車位由區開建投公司統一管理,資產的處置模式由區開建投公司自行決定,收益歸區開建投公司所有。安置房小區未出售門面、地下車位的維修保養費用由區開建投公司承擔。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區征收安置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