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人
江東紅 局長
肖衛東 政委
李后發 常務副局長、紀委書記
歐陽春根 副局長
范 煒 副局長
晏明祥 副局長
李 遜 副局長
鄧樵夫 副局長兼政工室主任
夏立海 副局長
聯系人
謝曉霞 聯系電話 0730-8836728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領導部署全區公安工作,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二)及時、準確地掌握危害國內安全、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社會安全形勢,為市級公安局和區工委、管委會提供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對策。
(三)負責全區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紀律檢查工作;負責全區公安民警警銜管理以及工資福利、宣傳教育、獎懲考核和優撫等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公安民警。
(四)防范、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各類治安、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處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騷亂,開展禁毒工作。
(五)管理指導各派出所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依法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依法管理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
(六)依法對全區人口進行戶政管理;依法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華僑、港澳臺胞在轄區內居留、旅行等有關事務進行管理。
(七)組織實施全區消防工作,依法實行消防監督和檢查。
(八)指導和監督全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指導群眾性治安保衛和治安防范工作。
(九)組織實施全區公安機關的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等建設;負責全區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區公安機關警務后勤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負責全區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管。
(十二)對全區各企事業單位的保安機構和保安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承辦市級公安局和區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工室、工會、警務保障室、紀委、法制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刑事偵查大隊、治安大管理隊、巡邏警察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禁毒大隊、網絡安全保衛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八字門派出所、金鳳橋派出所、侯問室、重點工程協調辦、西塘派出所、康王派出所、三荷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