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人
賈建宏 黨組書記、局長
彭建保 副局長
蔣建兵 副局長
劉 菲 紀檢組長
聯系人
左愛珍 聯系電話:8720725,傳真:8720725
職能職責
主要負責全區城管監察、城市管理監督指揮、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管護、城市路燈和園林綠化工作;參與審查工程建設項目中有關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城市排水以及市場建設等設施的設計方案和竣工驗收。
內設機構(5個)
1、辦公室
負責全年文件收發、文秘、文檔、信訪信息、宣傳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內部的綜合協調和對外聯系;負責后勤管理、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局機關的財務工作,對直屬單位財務和共青團工作的管理進行指導;負責局黨務、黨群工作和組織、人事、考核、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法制、考評辦公室)
負責全區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調度、協調、維護工作;負責受理、督查、督辦市級數字城管指揮中心、區宣統部派遣的各類數字城管、市民來信、市長信箱等案例,并督促指導各部門進行處置與回復;與市級數字化城管進行聯動,加強城市的數字化管理;負責局系統的法制工作的隊伍建設及普法工作;負責組織對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規范、監督執法行為;組織對城市管理執法單位進行執法檢查和考評,協調有關執法管理中的矛盾;負責全局城市管理工作考評方案的出臺與實施;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3、破占道管理辦(廣告辦)
負責建成區內主次干道開挖、占用(商業占用、基建占用)的審批、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戶外廣告有關法規,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的編制與修訂,制定區戶外廣告管理辦法,依法實行戶外廣告的審批、監督及日常管理工作;
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4、綠化管理辦
負責組織全區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的管理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結合區內實際,組織擬訂與報批相關的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負責組織全區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的擬制(修訂)評審及其產業政策實施計劃的擬訂、報批和組織實施;負責“綠化種植設計方案”審批,辦理綠化施工許可證;負責組織區內園林綠化及設施的增、改(擴)建、配套建設,負責園林綠化工程的招投標、工程質量的監督、評定和組織驗收工作,對園林綠化與配套設施的整修、保潔、保護、監察,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創建衛生城市的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5、公用事業辦
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市政維護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組織研究和擬訂市政維護改制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和管理規范;負責組織由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公用事業設施維護改造項目工程設計、工程概算的審核和工程施工、驗收及移交工作;負責區內市政維護企業的資格、資質監管;指導城市道路、橋梁、排水設備及附屬設施的規劃、維護;指導、協調城市排水、排污管理工作;參與重點工程可行性方案的論證;協同有關部門落實建設領域綜合整治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東城辦
負責在岳陽大道東履行區城管局各項管理職能和城管執法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協調和組織區城管局下屬各單位在岳陽大道東的環衛保潔、園林綠化、路燈維護、市政設施維修、廣告管理等工作;加強與市公路局的協調,爭取將快車道的清掃、管理納入城管辦統一管理;協助配合公路路政、鄉鎮等部門做好岳陽大道東、隨岳高速至京珠高速連接線路段的管理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下屬事業機構(3個)
1、環境衛生管理所
負責組織編制城市市容、環衛管理專業規劃和實施計劃,擬訂和組織實施市區市容標準和環衛質量標準、技術規范,指導、協調、監督區市容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負責組織市容和環衛管理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區內城市市容環衛管理與服務,制訂市容環衛行業標準,負責全區主次街道清掃、清洗、垃圾清運、垃圾容器的設置和清洗工作,負責管理、報批與組織收取市容環衛管理相關費用;參與區內環衛設施規劃設計的評審,綜合組織與管理區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協調鄉鎮管理處環衛管理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城管執法大隊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關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政策、法規;依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違反其相關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環衛市容的違法建筑物或者設施;對違反園林綠化管理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權;對違反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規定,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聲物品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權;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規定,對無照商販以及不需辦理執照但未進入規定地點擺賣物品或已辦理執照但不按規定地點經營、亂擺攤擔、店外經營、店外作業的商販實施行政處罰權;對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為、破損殘缺等影響市容的廣告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權;對違反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規定,擅自在城市道路等公共場所亂停放車輛、擺攤設點、堆物作業等占用道路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權;對在城區違反煙花爆竹管理規定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權;負責城區范圍內慶典、促銷、展覽、宣傳咨詢、演出及門頭招牌裝飾、裝修的行政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夜市的規范經營和整治管理;負責區內牛皮癬的治理、清除和行政處罰;負責城區門前三包工作的監督實施及考評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3、路燈管理所
負責城區道路照明及亮化工作、城區道路照明工程的新建、改建任務;參與城區道路照明亮化工程新建、改建工程的材料采購和驗收工作;負責城區道路照明及亮化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與安全稽查工作;負責全區夜間景點及臨街特色建筑物的亮化管理和規劃工作;配合局機關對道路開口、人行道開挖(涉及到路燈管線的)等工作的行政審批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